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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沉默权应当缓行
引用本文:杨勇.浅谈我国沉默权应当缓行[J].法制与社会,2009(11).
作者姓名:杨勇
作者单位:江苏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沉默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对警官、检察官、法官的讯问保持沉默或拒绝陈述的权利.本文从经济基础、诉讼文化和法律制度等三方面对比研究了我国与英美国家对沉默权的相关规定,阐述了我国确立沉默权的不成熟因素,进而得出在我国对沉默权的设置应当缓行.

关 键 词:沉默权  经济基础  诉讼文化  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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