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李沧法院建立前科封存制度为未成年犯罪人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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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杰,王兰旭,田绪宏.山东省青岛市李沧法院建立前科封存制度为未成年犯罪人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环境[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9(4):6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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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杰 王兰旭 田绪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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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少年犯罪研究》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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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报讯)目前,17岁的少年刘某捧着会考成绩单,兴冲冲地来到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文颖的办公室:“李法官,我这次会考的成绩全部合格!”紧随其后的妈妈拉着刘某的手,深深地向李文颖鞠了一躬:“感谢法院给了孩子一个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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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山东省青岛市 人民法院 未成年犯罪人 良好环境 社会 封存 前科 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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