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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
摘 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
关 键 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罪名
刑法修正案
刑法分则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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