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和公益事业捐赠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1999年6月28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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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维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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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主任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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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999年6月22日下午、23日下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和公益事业捐赠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分组进行了审议。大家认为,三个草案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部门、专家的意见,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通过。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1999年6月24日上午、24日下午、25日上午召开会议,内务司法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分别列席了有关会议,逐条研究了委员们的意见,提出了修改意见,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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