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的认识误区
引用本文:王余标.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的认识误区[J].法律科学,1990(2).
作者姓名:王余标
摘    要:适时立案,及时侦查,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并迅速组织搜查,这是经济检察干警从实践中摸索出的行之有效的经验。我们正是运用这一经验成功地突破了大批的经济犯罪案件。在这一经验中,适时立案是前提条件,关键环节。可是,在办理自侦经济犯罪案件实践中,部分同志头脑中存在着非确有犯罪事实存在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得立案的错误观念。受这种错误观念的约束,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在强制措施规定方面不够完善,使得侦查人员在运用快速破案经验时,总难放开手脚,常有欲速不能之感。本文将针对这种错误的立案观,结合刑诉法第61条谈点个人体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