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辩双方收集运用证据的失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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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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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秦皇岛凯悦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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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定罪要靠证据。一个案件从开始到结束,实际上是从收集证据到运用证据的过程。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也往往是围绕着证据而辩。没有证据,也就无法认定犯罪事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证据规定方面无疑有了较大程度的进步,这是丕宣而喻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控辩双方在证据的收集、运用方面不平等。即从证据的收集到证据的运用中都明显地偏向了控方,使辩方难以运用证据进行辩护。一、证据收集中的失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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