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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婚姻的生育——与樊林同志商榷
作者姓名:耿宝金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生育权不是夫妻共有的权利,而是公民个人享有的权利。现代科技已经为个人生育权的实现准备了条件。政府应当超前立法预防生育权纠纷。

关 键 词:生育权  生育技术  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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