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的若干实务问题研究 |
| |
作者姓名: | 蒋品洪 |
| |
作者单位: | 东阳荣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金华322100 |
| |
摘 要: | 在认定债务人是否达到破产界限时,应注意核实资产、负债,防止"假破产、真逃债"和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管理人报酬应当综合考虑破产案件的复杂性等因素确定,且不包括审计、评估费用,因债务人及其经营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失去的财产,管理人予以追回的,应调整相应的报酬;债务人为第三人提供保证或财产担保的,第三人的债权人可债权申报。
|
关 键 词: | 破产实务 破产界限 管理人报酬 担保责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