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抚养协议涉及的两个继承问题 |
| |
作者姓名: | 张凯玲 |
| |
作者单位: | 河南省郑州市公证处 |
| |
摘 要: | A于1991年经XX公证处办理了一项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将其名下拥有全部产权的一处房产(注:已经核实上述房产属于A的个人财产,与配偶及其他人无关)遗留给其子女B、C各一半,由B、C照顾和赡养A(注:A除了B、C外还有两个子女D、E)。后A于1994年死亡.B于2005年死亡(注:B生前无遗赠抚养协议、遗嘱),B的另一个父母和配偶均先于B死亡.B有三个子女F、G、H。现C、F、G、H向上述XX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
关 键 词: | 继承问题 协议 抚养 遗赠 继承权公证 公证处 个人财产 子女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