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至今尚未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但学术界已越来越关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最早起源于罗马法社会,在现代,德国公益代表人制度、日本的民众诉讼制度等都是关于公益保护方面的制度。我国学者关于在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也提出了法理和现实依据,在学术界现在一致的观点认为应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但也有学者对于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提起质疑的。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任重而道远,我们应首先确定公益的范围,设想专门设立一个类似于社团的机关来管理公益诉讼,为了防止滥诉,还应同时设立保证金制度。我们应根据我国的现状设立与之相适应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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