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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地方性法规草案意见 建议的处理方式
作者姓名:
徐大崇
作者单位:
省人大常委会
摘 要:
省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时,一般进行两次审议。法规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后,即付表决。有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在第一次审议后,还召开立法听证会,然后再进行第二次审议。在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法规草案起草单位的起草说明和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初审报告后,即分组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关 键 词:
地方性法规草案
地方人大常委会
审议意见
优化
立法听证会
组成人员
委员会
起草
修改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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