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辆附加全车盗抢险合同关系中有关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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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涛.关于机动车辆附加全车盗抢险合同关系中有关问题的思考[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0(2):5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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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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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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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机动车辆保险附加全车盗抢险保险合同关系中,主体间存在民事、经济纠纷,债权人以盗窃、抢劫、抢夺方式追索债务的行为为违法犯罪行为;保险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如实告知、说明和保证义务,保险合同关系双方必须依法忠实履行,否则,关系双方将分别承受解除合同或拒赔,弃权和禁止反言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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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法犯罪行为 弃权与禁止反言 维护国家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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