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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信箱
引用本文:张鹏飞.司法行政信箱[J].中国司法,2009(1):105-105.
作者姓名:张鹏飞
作者单位: 
摘    要:问:我在监狱服刑期间,因参加监狱劳动而被机器绞掉左手半截手掌及手指,监狱给我评了伤残等级并给予了一次性补偿。我认为狱方给予我的补偿太少,打算去法院告监狱。请问责刊:我能依据《劳动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或《国家赔偿法》对监狱提起民事、行政诉讼吗?目前我国监狱是怎样确定对罪犯的工伤补偿额的?罪犯对监狱工伤补偿决定不服时该怎么办?(江西:马保华)

关 键 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司法行政  《国家赔偿法》  《劳动法》  信箱  《民法通则》  工伤补偿  一次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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