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中国《婚姻法》在福建的宣传与贯彻(1950~1953年)
引用本文:欧阳小松.新中国《婚姻法》在福建的宣传与贯彻(1950~1953年)[J].党史研究与教学,1995(2).
作者姓名:欧阳小松
作者单位: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摘    要:废除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建立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是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所进行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颁布和实行,使自近代民主革命以来的中国婚姻家庭制度及其观念的变革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深度和广度。1950~1953年是全国宣传贯彻《婚姻法》的高峰期,本文所要揭示的就是这一时期福建地区宣传贯彻《婚姻法》活动的具体过程和基本特点。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