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地方特色 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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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利民.突出地方特色 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J].辽宁人大,2009(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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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利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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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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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特色是地方性法规的灵魂和生命。地方立法只有从本地的实际出发,解决本地实际问题,才能发挥法规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我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围绕突出地方特色,坚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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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性法规 地方特色 可操作性 市人大常委会 实际出发 地方立法 社会发展 保障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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