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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根据地及解放区女性婚姻关系解体时的财产权
作者姓名:岳谦厚  张婧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近代中国研究所暨历史文化学院;山西大学近代中国研究所;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华北及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女性婚姻问题研究"’ (12AZS010)阶段性成果
摘    要:中国传统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习俗是家庭财产共用,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及解放区进行婚姻家庭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共对原有不合理的家庭财产制度进行了根本性改造,更加照顾了女性在婚姻关系解体时的财产权,为女性重新建立了一种平等且具有权益保障的新型的合理的家庭财产分配制度,从而使男女平权的妇女解放思想植根于中共治理下的广大乡村社会。不过,曲于婚姻家庭财产制度及其法律选择的价值取向关涉众多民众利益,其发生变革的基础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在内的整个社会制度的变革,在社会制度未曾发生彻底变化的情势下,男女婚姻家庭财产平等权不会完全实现。

关 键 词:中国共产党  根据地  婚姻关系  女性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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