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职务发明法
作者姓名:胡佐超  杨志刚  吴宁燕
摘    要:一、概论在外国,职务发明又称雇员发明,非职务发明又称自由发明。职务发明是各国专利法欲要解决的诸种问题之中难度较大的一个问题。尽管专利制度产生至今已有300年的历史,但纵观国际工业产权发展史,各国对于职务发明问题一直有很多争议。最为典型的是法国。法国于1791年颁布第一部专利法,直到1978年修改《发明专利法》才把发明分为雇主的发明、雇员的发明和共同发明,1980年颁布《法国政府官员及公务人员发明条例》,其间的争议长达近两个世纪。在其它国家中,也都长期出现过不好协调的局面。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