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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人大监督力度的现实性与前瞻性思考
作者单位:武陟县人大常委会
摘    要:监督不力是目前一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存在的普遍问题,主要表现为"四多四少",即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软性监督多、硬性监督少;事后认定多、事前介人少;对块块管理的部门监督多、对条条管理的部门监督少。笔者认为解决微观监督浅、宏观监督空的局面,应在加大人大监督力度、保证监督效果方面拿出切实举措。加大人大监督力度的现实性思考——加强监督主体自身建设是加大人大监督力度的前提。各级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人大监督的主体。搞好人大监督工作,首先要从自身建设着手。其一,强化人大意识。只有具备强烈的人大意识,才会有自觉的监督行动。目前,一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大意识淡薄的现象。由于人大意识淡薄,有些该监督的事项未能监督,已监督的事项由于监督不力导致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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