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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奖励金购买假烟并举报的行为定性
引用本文:周小纯,蒋永龙.为获奖励金购买假烟并举报的行为定性[J].中国检察官,2010(2):34-35.
作者姓名:周小纯  蒋永龙
作者单位:[1]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222000 [2]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22300
摘    要:一、基本案情 2004年.曾在某县烟草局工作过的张某为获得举报奖励.自己以28500元的价格联系购买假冒软中华烟150件(50条/件,650元/条,标值487.5万元)存放在自己的出租屋.后向该县烟草局举报。获取烟草局举报奖励120948元。本案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关 键 词:举报奖励  行为定性  假烟  中华烟  烟草  出租屋  张某  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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