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奖励金购买假烟并举报的行为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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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小纯,蒋永龙.为获奖励金购买假烟并举报的行为定性[J].中国检察官,2010(2):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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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小纯 蒋永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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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222000 [2]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2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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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
2004年.曾在某县烟草局工作过的张某为获得举报奖励.自己以28500元的价格联系购买假冒软中华烟150件(50条/件,650元/条,标值487.5万元)存放在自己的出租屋.后向该县烟草局举报。获取烟草局举报奖励120948元。本案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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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举报奖励 行为定性 假烟 中华烟 烟草 出租屋 张某 案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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