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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
作者姓名:
刘家兴
吴泽涵
摘 要:
在学习民事诉讼法(试行)中,人们对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有各种不同看法:有的将享有部分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看成共同诉讼人;有的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视为证人;有的认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律应有上诉权;还有的则认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没有上诉权;有的甚至认为,第三人含义不清,运用不便,不如用“关系人”好,等等。这些不同看法的产生,是因为人们对于不同的第三人具有不同的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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