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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之效力
作者姓名:杨鲁男
作者单位:山西省太原市城北公证处
摘    要:经过公证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直接申请予以强制执行,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其法理基础有两方面:一是债务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二是节约司法资源,降低社会成本。在办理房地产抵押合同强制执行公证时,必须要求当户和典当行先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方可办理房地产抵押合同强制执行公证;最高额的抵押合同一般不易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关 键 词:债权文书  强制执行  公证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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