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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处罚法中赋权基层的方式
引用本文:梁捷莺.论行政处罚法中赋权基层的方式[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23(1):62-70.
作者姓名:梁捷莺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改革创新试验的法治问题研究”(18ZDA134);;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改革背景下行政机关职权转移问题研究”(KYCX22_1394);
摘    要:新行政处罚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的赋权基层方式,既是确保有效赋权和基层行政处罚权正当的关键,也是判断基层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标准。行政处罚法中赋权基层方式的本质特征在于行政管辖权的转移,但这不同于管辖权转移的一般规则,省级政府作为转移主体的正当性及其独特现实意义使之成为管辖权转移的一种新方式。实践中,地方政府在具体适用过程存在赋权规则笼统、赋权标准模糊以及与行政委托混用等问题,省级政府应根据自身角色定位分别寻求解困之策。

关 键 词:行政处罚法  赋权基层  行政管辖权  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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