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明知”的判断理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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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胜华 张星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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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河子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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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新疆反恐的成功经验研究”(21BFX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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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设立后,相关案件的发案量呈井喷式增长,一个重要原因便是2019年“两高”的司法解释对该罪的入罪要素“明知”提供了可实践的规范指引。然而,实践中司法人员对“明知”的理解存在教条主义、机械主义的倾向,对“明知”的说理存在含糊不清、语言不详的问题,对“明知”的推定存在依据单一、考量不足的缺陷。因此,有必要秉持刑法教义学的态度,对本罪“明知”的构成要件要素进行实质化限缩。对“明知”应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理路进行多元、综合判断,同时还要融入常识常理常情,充分考虑处罚的必要性和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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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 推定 判断理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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