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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司破产重整制度
作者姓名:张庆忠  张鹏斌
摘    要: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不免有企业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被市场淘汰,最终走向破产。企业破产程序必须要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但我国的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存在申请主体范围过广,主体利益失衡以及重整对象界定不清晰等问题。应从明确申请重整的主体范围、完善破产管理人法律制度、健全主体利益保护制度等多个角度来完善我国破产重整制度,以保证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关 键 词:破产重整  企业破产  债权人  主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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