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审管分离”的探索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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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广西南宁、柳州、北海、防城港、钦州、桂林、梧州等7个设区市将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服务纳入放管服改革范围,实行登记审批职能与事后管理职能分离的审管分离模式,在改进审批服务、创新管理方法、解决发展难题上做了诸多探索。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对7个设区市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结实践经验,摸清现状底数,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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