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吉林省近年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实施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规范权力运行全过程,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围绕改革限权加强制度建设。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设定、实施和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的制度,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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