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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限制度之检讨
作者姓名:万毅  刘沛谞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万毅),四川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四川成都610064(刘沛谞)
摘    要:目前,我国刑事诉讼的审判期限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实践中都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公正和效率两大价值目标的实现。西方法治国家大多没有在立法中确立刑事案件的审判期限,而是完全取决于法官的自由心证,并辅之以集中审理原则和大量适用简易程序来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实现。我国的刑事诉讼立法应该借鉴西方国家的作法,取消审限制度,赋予法官自由心证权,并明确将集中审理原则确立下来,规范并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关 键 词:刑事审限制度  自由心证  集中审理原则  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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