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地方性法规清理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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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雷斌在《人大研究》2009年第5期上撰文认为,地方性法规清理是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国家的统一部署或者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梳理,并决定是否修改、废止或者编纂地方性法规等的活动,包括清理程序的启动、审查和意见处理三个阶段。目前的法规清理工作缺乏长效机制,主要还是及时性、被动性、运动式的,相关制度不健全,缺乏统一规划,清理程序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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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规清理工作 地方性法规 《人大研究》 经济社会发展 法规制定 相关制度 统一规划 及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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