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外资银行将给我们带来什么
摘    要:200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颁布,从当年12月11日起,向在中国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允许外资银行的分行吸收中国境内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定期存款业务。取消对外资银行的一切非审慎性市场限制。对在中国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实行与中资银行统一的监管标准。全面体现国民待遇。

关 键 词:外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业务  中国境内  管理条例  存款业务  全面开放  市场限制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