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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宪法与刑法的关系看民族习惯法的刑法适用
作者姓名:马德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我国藏区刑法与民族习惯法的互动关系研究》(项目批准号:10YJA820073)
摘    要:宪法与刑法的关系集中体现在罪刑法定原则上。目前,民族习惯法对我国民族地区的刑法适用形成了重大影响,成为该地区刑事法治建设中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问题。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表明,各民族文化之间是一种平等关系,作为民族文化之重要体现的民族习惯法应当得到尊重,刑法的适用亦不例外。事实上,依据罪刑法定原则的下位原则——法律主义和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当民族习惯法有利于被告人时,可以得到适用,这不仅符合宪法的基本要求,也有利于刑法与民族习惯法的良性互动。

关 键 词:宪法  罪刑法定原则  民族习惯法  刑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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