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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和谐社会理论下如何完善公诉裁量权
引用本文:龙锦华,李栋,谢维.谈和谐社会理论下如何完善公诉裁量权[J].法制与经济,2009(17):58-59.
作者姓名:龙锦华  李栋  谢维
作者单位:广西横县检察院
摘    要:公诉裁量权,是指公诉机关根据案情、刑事法律、刑事政策,结合被告人诚信、人身危险性等状况而自由斟酌,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或不起诉的权力。在和谐社会理论背景下开始实施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其核心是区别对待,以构建社会和谐为价值取向。以此相应,我国司法实践的重心应有所调整,总体上不再过于偏重严的方面,更注重“宽”的一面实施,使宽与严能调剂运用。因此,研究如何完善公诉裁量权,对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非常重要。

关 键 词:和谐社会理论  公诉裁量权  刑事司法政策  刑事政策  人身危险性  犯罪嫌疑人  公诉机关  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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