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社会组织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契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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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齐久恒 黄韶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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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从化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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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不仅需要发挥无形的手(市场)与有形的手(政府)的功能,更需要依靠社会的独立之眼(公民社会组织)的力量。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在逻辑基点、思维范式、价值底蕴等方面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存在着不谋而合的思想资源。正是由于中国公民社会组织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内在的公度性,才使得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优势与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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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民社会组织 和谐社会 内在契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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