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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如何让受助群众更有尊严
摘    要:山东省桓台县民政局宗延新认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人的尊严不断提升,维护和提升人的尊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有之义.从尊严的定义来看,尊严与贫穷和富裕没有关系,困难群众同样有"有尊严地活着"的权利.因此,切实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尊严是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伦理关切.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如何才能让受助群众活得更有尊严?应有以下几方面的考量:一是救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救助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就是受助者尊严不断被提升的过程,也是制度本身尊严自我维护及提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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