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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工作的定期补助对象全部实施丧葬补助
引用本文:成芳斌.对无工作的定期补助对象全部实施丧葬补助[J].中国民政,2013(9):40-40.
作者姓名:成芳斌
作者单位: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民政局
摘    要:定期补助对象死亡,民政部门给予丧葬补助,这是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优抚对象的"终极关怀",是"以人为本"理念在民政工作业务上的具体体现。但是,目前这种"终极关怀"的对象还不够周全,据调查,在民政部门发放定期补助且无工作的对象共有十七类,仅有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关 键 词:补助  丧葬  民政部门  复员军人  终极关怀  弱势群体  优抚对象  工作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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