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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采月报
摘    要:<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人将被"职业禁入"重新制定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实施"职业禁入"。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对其主要责任人管理事项、资金投入、标准化建设、隐患管理、安全机构和人员设置等进行详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因违反条例规定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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