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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新变化解析
作者姓名:王有民
作者单位:1.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警察技术系;
摘    要:自2016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正式施行,1999年6月11日发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旧《规定》)同时废止。在依法治国、深化公安改革这一新的时代背景下,新《规定》做到了与时俱进,在追责目的、程序、处理上都有较大变化,并有自身的突出特点,新《规定》对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将带来积极影响。

关 键 词:过错责任  行政纪律  法治国家  法制部门  重大过失  处理决定  拒绝权  不予追究  违法事实  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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