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函[2014]13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申请成立遵义技师学院的请示》(黔人社呈[2014]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以遵义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加挂遵义技师学院牌子。学院隶属关系、建制级别、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及经费拨付渠道不变。学院成立后,与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二、你厅和遵义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遵义技师学院办学的管理,指导学院科学制定实施发展规划,省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遵义技师学院的教学及相关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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