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14年6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陈敏■2014年7月11日经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0项,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21项,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4项,合并39项行政审批项目为15项。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既要防止变相继续实施行政审批,也要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省直机关要加强对承接机关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防止工作脱节;承接机关要逐项梳理,明确承接机构,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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