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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普安县白水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正黔府办函2014]41号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普安县人民政府:普安县白水水库是为解决普安县城生活、工业用水,以及江西坡工业园区用水、农村生活用水和附近农田灌溉用水而建设的中型水库,属贵州省"三位一体"规划的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正常蓄水位1246.4米,总库容1339万立方米,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移民安置涉及普安县江西坡镇、盘水镇、地瓜镇和普安县万亩茶场。为确保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实物指标的准确性,减少国家和移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

关 键 词:普安县  白水水库  工程占地  淹没区  建设项目  移民安置  农田灌溉用水  盘水镇  实物指标  正常蓄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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