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务犯罪嫌疑人伪造立功材料应认定徇私枉法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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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培 胡继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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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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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检察》2008年第12期刊登了徐岳《公安人员帮助职务犯罪嫌疑人伪造立功材料应定何罪》一文(以下简称徐文)。徐文认为,沈某虽是公安局刑侦队的人员,但实际上在查处李某贪污案中没有履行侦查职责,不符合徇私枉法罪的利用主管、分管或者直接办理刑事案件的职务之便的主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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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嫌疑人 徇私枉法罪 司法机关 侦查机关 证明材料 职务 主体条件 公安人员 伪造 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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