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中“个人隐私”的理解与适用——以若干法院判例为素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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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成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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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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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适用研究——对法院相关案例审判偏好的观察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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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案例观察发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特别是在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问题上,在适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和混乱。同时,立法上也缺少对“个人隐私”的界定。为使二十三条有更好地操作性,应该在界定“个人隐私”的同时,利用“指导性案例”将其涵义设定在一个可控的范围之内。要分类规制第三方意见,并使司法审查及于“个人隐私”判断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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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息公开 个人隐私 判例 司法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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