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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院校移交地方工作实施意见
摘    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将军需大学、第一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第四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等4所军队院校(以下简称4所院校)移交地方的重要决策,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平稳进行,现就4所院校移交地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关 键 词:《军队院校移交地方工作实施意见》  移交工作  地方教育  指导思想  移交内容  院校归属  办学政策  人员安置  资产移交  经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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