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先例”原则在英美法中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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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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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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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遵循先例”原则是英美司法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是英美法系的代表性特征,本文仅就该原则在英美法律中的适用问题作一粗浅探讨,如有不当之处,还望各位同仁指正。一 “先例”一词在法律上有3种含义:首先指审判程序惯例,即令状和其他诉讼程序的格式,这些惯例在以往一直被证明是正确、有效和有用的,可以再被使用和模仿;其次是指财产转让惯例,它们是财产转让、清算和在财产转让活动中的其它行为及其条款的格式,可以有效地为人们效仿和采用;再次指司法判例,它们是高等法院先前的判决,这些判决被认为包含了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可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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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英美法系 “遵循先例“原则 程序法 实体法 普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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