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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递
摘    要:<正>房产证加配偶名免征契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这一政策于2011年8月31日起执行。

关 键 词:土地权属  收费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  房产证  契税  房屋  住宅  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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