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自然法学说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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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宏开.再论自然法学说的几个问题[J].比较法研究,19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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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宏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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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政法学院法理专业 85级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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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自然法学说作为法的价值的专门理论,是西方法学的独立分支,它长期居于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的主流,并曾一枝独秀,盛极一时,其影响之广阔和深远非西方其它任何一种法律学说可以望其项背。笔者曾对该学说作过一些初步的探析(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6年第3期),为了推动我国法学界自然法学说的研究向纵深发展.提高我们对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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