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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问题的思考
作者姓名:陈圣安
作者单位:中共襄樊市委党校,经济教研室,湖北,襄樊,441021
摘    要:对实行市管县体制的市而言,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空间范围界定,是指市区而不包括市所辖县(市)。襄樊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对武汉(省会)中心城市、襄樊县域经济、鄂西北及鄂、豫、川、陕、渝毗邻地区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提高襄樊市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重要意义。在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过程中,城市规划的调整要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相适应;产业布局要侧重市区;企业发展要上规模上档次;要重视和防治环境污染。同时还要注重社会事业发展和市(区)县(市)城乡统筹。

关 键 词:襄樊市  省域副中心城市  空间范围  意义  问题
文章编号:1005-3980(2007)04-0025-03
修稿时间:200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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