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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德国公证的业务说起
引用本文:王继华.从德国公证的业务说起[J].中国公证,2005(1):9-9.
作者姓名:王继华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二公证处
摘    要:在德国.公证人的信誉是至高无上的。公证人出具的公证书和认证书的真实性毋需怀疑.也不用找出证据来证明自己办理公证的真实性。办理遗嘱公证、现场监督公证及办理股东会公证等.公证人一人就可以办理.无需两个公证人员在场。但是.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公证人作假.就会承担很重的法律责任。公证人的信誉不单单依赖于个人的道德品质,而是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保障措施。

关 键 词:德国  信誊  现场监督公证  遗嘱公证  公证人员  法律责任  证据证明  道德品质  保障措施  真实性  办理  公证书  股东会  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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