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年恋”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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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巴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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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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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初,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强奸罪”依法判处21岁的男青年贾大海有期徒刑9年。就是他,从19岁开始,便用精心布下的“忘年恋”陷阱“俘获”了数名不甘寂寞的所谓“富婆”……不见“富婆”不撒鹰贾大海2001年高中毕业后,父母四处托人安排他在大庆市让胡路一家企业当了工人。工人这碗饭不是好吃的,贾大海觉得干什么都累,于是在对付完工厂的工作后,他就给自己找了个好去处——网吧。贾大海上网,目的很明确:瞄准有钱但却寂寞的中年女人,再采取一些“非常手段”让自己财色双收。对此,他自有一番道理:她们能天天泡在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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