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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摘    要:新都县法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服从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法律保障。1991年至1993年10月,他们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5745万元,被群众誉为“经济建设的保护神”,成都市委、市政府和省法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新都县法院党组为使审判工作与本县经济发展同步进行,认真分析了为改革和建设提供法律保障的情况,认为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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