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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对策
作者姓名:丁邦开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系
摘    要: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的报告中提出:“依法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包括证券市场的监管,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在党的十五大后,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召开的第一个全国性会议就是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目的,是正确估量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和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明确做好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主要任务和重要措施。由此可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已经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并且已经提上了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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